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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高新区再通一条东西大动脉 南岭南路大桥现雏形
2个月前,这里还是一处南北长300米、东西宽140米的巨大土坑,水深数米,无法通行。如今,一排排混凝土浇注桩伫立其中,盖梁架设完成95%,南岭南路大桥显现雏形……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南岭南路是高新区保税物流园区正在建设的一条重要交通干道,园区内分布着淄博保税物流中心、远成物流港、国金新能源汽车、西安万德等重要骨干企业。按照规划,南岭南路长约5公里,东连省道235,西接金晶大道。然而,现在的南岭南路却被一道"天堑"阻隔,不得不与省道235隔"坑"相望。今年3月15日开工的南岭南路桥就位于园区内大河南村西北,总长86米,宽40米,计划投资1600万元。据悉,建设南岭南路桥,就是要把南岭南路变通衢大道,成为高新区的又一条东西大动脉,让淄博保税物流中心、远成物流等企业乘风远航,拉动周边地区经济快速发展。 昨日,记者来到南岭南路桥施工现场,项目部负责人张泽龙介绍:"这是一座中型桥梁,共5跨,每跨16米,桥梁采用先剪支后桥面连续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设计寿命50年。这种结构耐久性强,可节约钢材20—30%。"据悉,该工程仅100天的建设工期,到6月30日南
淄博晚报2017-05-25
张店沣水镇拆掉400间出租房 恢复260亩耕地林地
260亩耕地、林地受损。一个时期以来,或是利益的驱使,或是法不责众的心理,原本翠绿金黄的林地和田地变成了70多个出租院落和400多间房屋。昨日记者获悉,自4月以来,张店区沣水镇连续重拳出击,剑指连片的违占和违建行为,让"法不责众"成为过去式。 大量的外来人口在此处聚集,大量废品收购站、非法食品加工作坊、无证土小企业,甚至小型"加油站"藏匿其中,取缔一批又新增一批,沣水镇组织的每月一次的出租院落排查,几乎每次都有"新发现"。昨日记者获悉,该镇日前向北沣村260亩违占和违建"亮剑",两周时间将违建全部拆除并恢复土地原貌。属村集体的土地,由村集体统一规划使用,增加集体收入;属个人承包的,也要由镇、村统一做好规划,不得随意改变用途。未来该镇将对这片区域进行整体规划设计,形成具备规模的城市观光农业区。
淄博晚报2017-05-24
淄博市高新区公共建筑 按星级“绿色”建设
记者昨日获悉,为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加快城乡建设发展模式转型升级,高新区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并按照星级标准先后实施建设了世博高新医院、高新区中学等一系列公共建筑。 据了解,所谓"绿色建筑"的"绿色",并不是指一般意义的立体绿化、屋顶花园,而是代表一种概念或象征,指建筑对环境无害,能充分利用环境自然资源,并且在不破坏环境基本生态平衡条件下建造的一种建筑,又可称为可持续发展建筑、生态建筑、回归大自然建筑、节能环保建筑等。按照绿色节能的理念,高新区在规划设计、建设施工、专项验收、运行维护等方面,坚持高标准设计、高水平建设、高效能推进,着力开展公共建筑节能建设工作,先后建设了世博高新医院、高新区中学、小学、第三小学、第四小学、第五小学、第八小学等一系列政府投资的绿色节能建筑,引领带动了公共建筑从"节能建筑"到"绿色建筑"的跨越。 据了解,目前绿色建筑评价由高到低划分为三星、二星和一星。其中,高新区中学总投资16000万元,总建筑面积33348平方米,按照三星级标准建设;小学、第三小学、第八小学按照二星级以上标准建设,其中第八小学建设过程中采用的太阳能集热系统获得上级补贴资金40万元;第四小
淄博晚报2017-05-24
淄博主城区公共场地停车收费新规发布
记者了解到,昨日市物价局网站公布了《关于明确淄博主城区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问题的通知》。根据通知,停放时间不超过15(含)的,免收停车服务费;超过15的,按实际停车时间计费。实行计时收费的,实行日限价,小型汽车连续停放24的每车收费15元。 通知中提到,主城区范围内(张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实行政府定价的各公共停车场收取的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按《淄博主城区实行政府定价的公共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表》规定执行。各停车场应按照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停车场显著位置设置由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格式的停车服务收费公示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级价格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停车服务收费的管理,对不执行明码标价,超标准、超范围收费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肃查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本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 根据收费标准表,计次收费的,小型汽车4内每车次3元,每超过4加收1元;大型汽车4内每车次4元,每超过4加收2元。计时收费的,小型汽车4内每车次3元,超过4每车每1元,停车时间不足1的按1收费;大型汽车4内每车次4元,超过4每车每2元,停车时间不足1的按1收费。
淄博新闻网2017-05-24
出卖人一房二卖 法律罚你没商量
案情简介:2014年3月份,甲有一套商品房,以70万元卖给了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在2014年9月初支付了70万房款,并已实际入住,但在2014年11月底,甲又与不知情的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75万元卖给了丙,丙方支付全部房款且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后乙、丙得知真相,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律师分析:一房二卖,又称房屋的二重买卖,也可以形象的称"一女二嫁",即出卖人将特定的房屋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的行为。针对一房二卖的在司法实践中是分不同情况不同处理。 一、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出卖人对后买受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 此情形较为普遍,也正是本案所述情况,此时两个合同均属有效,但是因为甲出卖房屋属于特定的,是不可能出现同时履行两个合同的情况,本案中甲履行了对丙的合同,必然对乙的合同产生违约问题。甲对丙的合同已履行完毕,丙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该所有权是具有支配、排他性,丙可以基于对房屋的所有权要求乙搬离。进一步说,尽管甲、乙的合同是有效的且乙已经实际占有该房屋,但因房屋是不动产且已经过户登记在丙的名下,而乙实际入住占有房屋构成无权占有,应当返还房屋。因为乙方具有
淄博晚报2017-05-22
1-4月全市商品房销售保持高位运行 未来将有一定降温
昨天记者从我市住建部门获悉,今年1—4月份商品房销售继续保持高位运行,但是3月底我市公积金房贷政策做出调整,预计下一步商品房销售将出现一定幅度的降温。接下来,我市将通过立法等多种举措和办法,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 1-4月房地产市场高位运行 公积金3月底调整 下一步房产销售有一定降温 记者从淄博市住建局获悉,1—4月份,全市房地产市场完成开发投资60.88亿元,同比下降6%,投资小幅下降;商品房新开工面积130.85万平米,同比增长36%,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市场仍处于低谷;受2016年销售持续较好惯性影响,今年1—4月份商品房销售继续保持高位运行,销售面积229.60万㎡,同比增长56.21%。待售库存量进一步降低,全市商品房待售库存720万㎡左右,去化周期14个月左右;其中商品住宅待售库存500万㎡,去化周期9个月左右。去化周期继续下降,供过去求的矛盾明显缓解,"去库存"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虽然房地产市场"热力"不减,但是今年以来全市金融机构出现紧缩银根的迹象。3月底我市公积金房贷政策做出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之
淄博晚报2017-05-22
淄博张店区两千余套公租房开办资格证
记者昨日从张店区房管局获悉,张店辖区内公租房开始办理资格证了,凭资格证且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申请公租房。目前,两处公租房房源共2000余套。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张店区房管局住房保障办公室4月组织办事处住房保障人员进行了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办理业务培训并安排日常受理工作,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受理审核。 记者梳理发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具备以下条件: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本地城镇常驻户口,且户籍迁入年限在1年以上;非本地户籍申请人在本地有固定工作,且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积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在本地范围内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未租住公房;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张店区2016年收入标准为:35189元);申请家庭财产总值(家庭成员拥有的房产、车辆等财产)不高于上年度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另外,还有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外来务工人员中1人家庭即单身人员提出申请的,应年满18周岁,并符合上述条件;本地户籍单身人员提出申请的,应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符合上述条件。 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房源所
淄博晚报2017-05-22
淄博市2017年住房保障相关标准出炉!
◎ 收入标准低于去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可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 住房租赁补贴面积标准为30 50 60平方米 ◎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差别化租金 昨日记者获悉,按照有关规定,我市调整2017年住房保障相关标准。其中,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收入标准为低于2016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政府统一面向社会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差别化租金。 2017年,我市各区县,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城镇居民(含持有我市居住证连续满3年的流动人口)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收入标准为低于2016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分别为张店区30291.2元、淄川区27208.8元、博山区26420.8元、周村区26050.4元、临淄区30234.4元、桓台县28056元、高青县21934.4元、沂源县26428.8元、高新区30808元,经济开发区和文昌湖旅游度假区参照周村区标准。 2017年度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住房困难标准为无房户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财产标准为申请家庭财产总值(家庭成员拥有的房产、车辆等财产)不高于其所在区县2016年家庭年收入标
淄博新闻网2017-05-18
民发路北延工程已正式进入水泥稳定碎石基层铺筑阶段
记者昨日从高新区建设中心获悉,高新区民发路北延工程目前已正式进入水泥稳定碎石基层铺筑阶段。据了解,民发路北延(江榆路—凤凰路)位于高新区东部,道路全长855.3米,红线宽30米,是一条南北走向的城市次干路。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作为沥青路面结构中的主要承重层,水泥稳定碎石基层质量将直接影响沥青面层的使用性能和寿命。因此,在民发路工程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施工中,施工单位合理安排人员、恰当组合机具、紧张有序工作,顺利完成了铺筑。同时为随后沥青面层的铺筑、人行道砖的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工程能早日通车提供了有利保障。
淄博晚报2017-05-12
业户私自建6千平方米违法建筑 城管依法拆除
本是楼间空地,却被业户私自建起了占地6000多平方米的钢结构建筑,又外租给10余户商户。昨日记者从张店区城管局获悉,突击抢建违法建筑本是违法行为,该业户面对劝诫拒不悔改,张店区体育场街道办事处和张店区城管局联合执法,对此处违法建设进行依法强制拆除。 张店区执法局体育场副中队长刘磊向记者介绍,商场东路37号院与39号院之间本是一片空地,有一名业户却不顾劝阻,私自建起了钢结构建筑,占地6000余平方米,其中建筑物3000余平方米。接到群众举报后,张店区城管局城管中队立即下达责令停止施工通知书,但该业户不予理会,突击抢建并将建好的钢结构建筑租给了10余户商户。 对此严重违反规划法的行为,张店区体育场街道办事处和张店区城管局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由体育场城管中队下达拆除通知,会同所处的张店区广场居委会给该业户做思想工作。由于该业户建设成本大,高,一直不愿意自行拆除。为顺利完成拆违工作,震慑此类违法建设行为,5月5日,由体育场街道办事处领导带队,张店区城管局城管中队50余人全员上阵,联合各居委会工作人员40余人,依法对此处违法建设进行强制拆除。此举有效震慑了违法建设业户的侥幸心理,未搬迁
淄博晚报2017-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