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2月4日上午,从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的关于淄博市降低中心城区供暖价格新闻发布会上获悉,11月25日经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中心城区供暖价格降低2元,关于退费问题,市政府决定退费方式
12月4日上午,从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的关于淄博市降低中心城区供暖价格新闻发布会上获悉,11月25日经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中心城区供暖价格降低2元,关于退费问题,市政府决定退费方式完全尊重市民个人意愿,让市民个人自由选择退费方式。
(一)按面积收费价格
1、中心城区居民供暖价格由现行套内建筑面积24元/平方米降低为22元/平方米,每平方米降低2元。
2、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社区居(村)委会等(不包括对外出租及商业经营用房)供暖价格由现行建筑面积22.5元/平方米降低为20.5元/平方米,每平方米降低2元。
(二)按热量计量收费价格
1、居民用户基本热价由现行7.2元/平方米降低为6.6元/平方米;计量热价由现行0.168元/千瓦时降低为0.155元/千瓦时。
2、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社区居(村)委会等用户基本热价为6.2元/平方米,计量热价为0.155元/千瓦时。
3、供热计量价格实行两部制热价,即基本热价加计量热价。基本热价按照房屋面积收取。其中,居民住宅按照套内建筑面积收取;非居民住宅按照建筑面积收取。计量热价按计量装置显示数据收取。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当前正是供热企业工作为紧张时期,总共涉及到20多万用户,全部退费工作量比较大,同时修改计费程序也需一定时间,且退费需要市民亲自持发票和相关证件前去办理,我们倡导广大市民理性选择退费方式,并对退费工作多给予理解和配合,好是待明年交纳供暖费时进行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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