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住建部网站1月29日发布公告,河北沧州市等46城市被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河北高邑县等78县城为“国家园林县城”,山西巴公镇等11个镇为“国家园林城镇”,徐州、苏州、昆山、寿光、珠海、南宁、宝鸡等7个城市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住建部网站1月29日发布公告,河北沧州市等46城市被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河北高邑县等78县城为“国家园林县城”,山西巴公镇等11个镇为“国家园林城镇”,徐州、苏州、昆山、寿光、珠海、南宁、宝鸡等7个城市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我市高青县被命名为国家园林县城。据悉,“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我国首次命名。
据介绍,住建部从1992年开始组织开展园林城市创建,截至目前,约有半数城市(310个)、十分之一的县城(212个)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此次“生态园林城市”是“园林城市”的升级版,更加注重城镇园林绿化品质的提升,推行生态绿化方式,对公园绿地的文化性、功能性、规范性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将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林荫路推广率作为否决性指标。
据悉,2015年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共7个,包括徐州市、苏州市、昆山市、寿光市、珠海市、南宁市、宝鸡市。国家园林县城共78个,其中山东省10个,分别为高青县、垦利县、昌乐县、泗水县、沂南县、兰陵县、东阿县、高唐县、单县、巨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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