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修订的《广告法》,将于201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8月4日,北方网新媒体记者从市市场 委召开的会议上了解到,新法修改的幅度大,包括新增广告代言人的法律义务和责任的规定,加大了对违法广告的惩处力度等多个方面。
新修订的《广告法》,将于201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8月4日,北方网新媒体记者从市市场 委召开的会议上了解到,新法修改的幅度大,包括新增广告代言人的法律义务和责任的规定,加大了对违法广告的惩处力度等多个方面。
据介绍,新修订的《广告法》扩大了调整范围,增加对公益广告的规定,明确规定广告代言人不得为虚假广告代言,不得为未使用过的商品和服务代言。此外,充实和细化广告内容准则,完善了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医疗器械、 培训、招商 、房地产、农作物种子等广告的准则。
此外,根据新《广告法》,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将面临严厉处罚。新法增加了吊销营业执照、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吊销诊疗科目或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 许可证、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等,且可以并行处罚。在罚款标准方面,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原先规定的一倍至五倍提升为三倍至五倍,且增加了“广告费用无法计 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 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违法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予以公示。
【附录】这些房地产广告将寿终正寝!
1、“距天安门XX”
禁止广告中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的位置。因为这种广告十分唬人,是乘公交、还是 ,是开车,还是开飞机,走的哪条路线等等,不确定的因素太多,根本不可靠。任由开发商误导,害人不浅。
2、“百万房源”、“千万平米”
房源信息要真实,面积要表明建筑面积还是套内面积。不能再任性的张嘴就吹嘘“百万房源”、“千万平米”了。
3、“每年 XX%”、“每年按照购房款XX%返还”
不能含有 或 的承诺,因为这种承诺开发商很难兑现。即便兑现,这也已经背离了房产销售的宗旨,而更像是集资或 。
4、“XX重点 ”
近些年,因 部门调整“”导致购房纠纷的不在少数。因此,禁止对规划或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 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5、“XX农家院每套13.8万”
在未经国家征用的集体 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地产项目,禁止发布广告。
6、“养生圣地”
“”,多么高大上、震撼、霸气的宣传。这种含有、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的广告将被禁止。
7、坑不“起”
每平米1元起,很多人都被这个很难发现的“起”字坑过。此次要求,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明实际销售价格,并且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
8、“蓝印 ”
广告中不得含有可以为入住者办理 、就业、 等事项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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