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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准备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

羊城晚报  2014-12-06 09:13

[摘要] 提取门槛高,设置的提取时点不合理,付款购房后再提取的公积金只能用于装修房屋或购买家具等;活着的时候即使有特殊情况如大病也无法提取救急;家族成员购买一套房子,而公积金却只限购房者本人、配偶使用;管理成本高而理财收益率低……中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已建立20余载,逐渐暴露出一些矛盾和问题。

提取门槛高,设置的提取时点不合理,付款购房后再提取的公积金只能用于装修房屋或购买家具等;活着的时候即使有特殊情况如大病也无法提取救急;家族成员购买一套房子,而公积金却只限购房者本人、配偶使用;管理成本高而理财率低……中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已建立20余载,逐渐暴露出一些矛盾和问题。

广州市政协委员曹志伟今年10月17日向住建部提交了《关于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建议》,列举了公积金管理制度缴存规定不合理、提取门槛高、高结余导致高贬值、用途单一等6大弊端,并建议降低公积金提贷门槛、统一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扩大公积金使用范围等。近日,住建部进行了书面答复。

建议1统一缴存比例基数

曹志伟直陈大弊端:“缴存标准不一,缴存规定不合理。”

目前,不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存在较大差距,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大多为12%20%,民企普遍为5%-8%。

曹志伟建议统一公积金缴存比例,消除事业单位、国企、私企间的差距,建议分级统一缴存基数,同一个市对由财政拨款计发工资的职工,按行政级别分级统一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建议2健全信息公开制度

曹志伟总结的第二大弊端是:“用途单一,提取难,套现业务形成地下产业链。”

由于大部分城市的住房公积金使用面窄,租房、房屋翻修均不可,只能用于购房,且不能用于支付首付。住房公积金购房提贷手续繁琐,审批时间较长。由于缴存者无法便利使用公积金,间接造成被迫套取造成的违法现象。

曹志伟建议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制度,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定期发布公告,向缴存者公告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情况。建议资金直接通过电子划账与住房、医疗、教育相关机构对接,五险一金实现一卡通来缴存和支付,避免违规套取公积金现象。

建议3允许直系家属使用

曹志伟直陈第三大弊端:“提贷门槛高,受惠人群少,住房公积金成‘劫贫济富’工具。”

他建议降低住房公积金提、贷门槛,简化提、贷条件,扩大使用范围和受惠人群。比如允许提取公积金交首期房款;扩大公积金使用范围,覆盖至个人和家庭成员的住房、医疗、教育三大领域;扩大受惠人群,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将不再限于本人及配偶使用,允许直系家庭成员在经缴存人书面同意且完善购房手续后亦可使用。

建议4将公积金改为工资

曹志伟认为第四个弊端是:“同五险一样,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比例高,使用率低。”

曹志伟建议探索将住房公积金改为住房免税工资或补贴,实行账户电子化管理,实现足不出户提取公积金。

建议5金额归缴存者

曹志伟认为第五个弊端是:“公积金保值增值能力低;增值上缴财政,损害缴存人利益。”

一直以来,公积金年利率低于银行存款利率。增值分配方式也侵害了缴存者的利益。曹志伟建议将住房公积金市场化运营,赋予缴存人投资选择权,提高增值率,金额归缴存者所有。

建议6让各地资金互动起来

曹志伟认为第六大弊端是:“公积金缺乏统一管理机构,各自为政,加剧了公积金管理的混乱。”

曹志伟建议加强公积金统一管理,让各地管理系统和资金互动起来,人员流动不影响公积金继续缴存,需求小的补贴需求大的地方,“这样可以减少风险准备金的结余;将减少的结余额用来贷款,也可增加公积金率。”

住建部回函:正修订公积金管理条例

“2002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十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住房公积金制度出现了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制度覆盖面低、资金管理分散、分配错位、运营效率较低等方面……”住建部在回函中称,正开展《条例》的修订工作,准备在扩大缴存范围、放宽提取条件、支持住房消费、调整存款利率和分配、完善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监管机制等方面进行修改完善。

对于曹志伟提出的金额全部归缴存者所有,加强公积金的统一管理等建议,住建部在回函中称:今年10月10日已出台的《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通知》,要求各地合理确定贷款条件、适当提高首套贷款额度、大力推进异地贷款、设区城市统筹使用资金、降低贷款中间费用、提高贷款服务效率。

住建部表示,曹志伟的建议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正在研究制定放宽租赁提取政策、建立信息披露制度等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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